注册公司核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来源:顶呱呱
时间:2019-12-20 14:28:30
类别:热点资讯 阅读:()
随着时代的发展,国家政策的越来越好,越来越多的人创业开办公司,开办公司首先肯定要想一个公司的名字,然后在进行核名,那么核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?下面顶呱呱智能企服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核名所需要的一些材料:
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。 2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,本项无需提交)。 PS:需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、授权期限。 3、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。 4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(也可以在设立登记时提交) PS: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;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;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 5、特殊的申请名称,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。 6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 企业登记 机关不一致的,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《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》。 7、企业集团的子 公司名称 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,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复印件;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。 8、根据上述文件,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,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。
服务公司核名需提交如下材料:
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。
2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,本项无需提交)。
PS:需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、授权期限。
3、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。
4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(也可以在设立登记时提交) PS: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;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
5、特殊的申请名称,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。
6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,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《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》。
7、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,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复印件;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。
8、根据上述文件,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,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。
更多工商代理相关咨询请访问:顶呱呱智能企服平台(http://www.dgg1688.com/) 全国服务电话:400-6663138
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。 2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,本项无需提交)。 PS:需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、授权期限。 3、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。 4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(也可以在设立登记时提交) PS: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;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;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 5、特殊的申请名称,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。 6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 企业登记 机关不一致的,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《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》。 7、企业集团的子 公司名称 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,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复印件;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。 8、根据上述文件,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,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。
服务公司核名需提交如下材料:
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。
2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,本项无需提交)。
PS:需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、授权期限。
3、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。
4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(也可以在设立登记时提交) PS: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;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
5、特殊的申请名称,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。
6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,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《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》。
7、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,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复印件;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。
8、根据上述文件,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,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。
更多工商代理相关咨询请访问:顶呱呱智能企服平台(http://www.dgg1688.com/) 全国服务电话:400-6663138
上一篇:公司转让后工商变更怎么做?
下一篇:注册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有哪些区…
相关阅读
热门标签
推荐阅读